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陌生人:好评
虽然是一家老宾馆,但是位置超好,性价比高
rain:好评
之前看评论说设施陈旧,进来一看还可以的,房间很宽敞,床有点小~位置很好,到边上转很方便~
会员4081:好评
酒店在五大道,很安静,幽静,喜欢这个小洋楼,7月初,房间里就算不开空调也很清凉,干净整洁,没要含早的房间,因为在天津的早点怎么能少了锅巴菜和煎饼果子呢,哈哈,离酒店不远有个陈记嘎巴菜,什么记来着,反正不是陈记就是李记,那早上可是要排大队的。下次来还住这!